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


时间:2011-05-1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道路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公路投入问题,规范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意见》要求,道路建设必须坚持需求和财力相统筹,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发展。坚持财力和事权相匹配,明确各级政府对普通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管理责任,根据各级政府事权合理配置财力。

为保障普通公路养护和建设资金,《意见》要求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明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基数返还中替代公路养路费支出部分和增量资金中相当于养路费占原基数比例的部分,原则上全额用于普通公路的养护管理,不得用于收费公路建设。

根据《意见》,新增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每年安排各地用于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撤站债务偿还的专项资金,在债务偿还完毕后,全额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和建设。加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增量资金对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和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

来源:国际商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