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机“三包”规定有补充


时间:2011-05-10





记者从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召开的“宣传贯彻平板电视机三包规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近日正式实施《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把平板电视机中的液晶电视机和等离子电视机列入了“三包规定”目录,这是原有“三包规定”出台16年以来首次对产品目录进行补充。

公告提出:“根据平板电视机的特点,其‘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期内,平板电视机维修服务必须使用符合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新配件。实施三包的平板电视机商品目录中明确:‘平板电视机三包有效期为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主要部件名称中,液晶电视机为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等离子电视机为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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