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份开始,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上报内容中增加了两项:各地房屋征收情况和安置房开工建设情况。
除此以外,上报时间由原来下个月的10日之前,提前到本月的28日之前,上报周期提前了12天。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2011年的1000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硬性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房、政策性商品房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内容,不包括一些强制性拆迁和非危旧房类项目拆迁、征收房屋等内容。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7月2日在“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上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一定能完成,但是开工到什么程度以及地方政府是否会拿一些其他房屋来冲抵保障房就不得而知,需要中央政府细化考核规则,严格考核办法。
上报新规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日前,住建部下发《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人士表示,报送时间提前调整的主要目的,一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保障房建设的进度;二是对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进行全面监督,保质保量。
顾云昌表示,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必须完成,这样才能保证后四年26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面对艰巨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各地创新建设模式、融资方式,甚至也不乏有一些地方政府投机取巧,打政策“擦边球”,走捷径。
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在上述论坛上透露,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小城镇中心对保障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当前的保障房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包括金融风险、分配机制问题以及政府的财政压力等。
李铁表示,保障房还面临公平分配考验,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对象是两类人,由于部分地方的保障房分配机制欠缺或存在灰色地带,从而导致在分配上存在重合,违背了保障房的初衷。
李铁对本报记者表示,保障房的需求是自下而上的,而保障房建设任务指标是自上而下分配的,虽然建设指标分配的时候也会考虑下面上报的保障房需求,但是每个省领到保障房建设指标后,第一考虑的是如何完成这么大的保障房建设指标,结果就会出现经济发达的市县多分一些,而这些市县可能并不需要这么多保障房。
某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很多地方政府开始并不喜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但是到了中期,却变得都很积极,个中原因除了政绩考核以外,更多的是地方政府看到了可以借机做城市征地和拆迁改造,以保障房建设的名义更容易获得被拆迁对象的支持,而且只要提高建设项目容积率就可以给拆迁对象以房屋补偿,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可谓一举多得。
而上述《通知》内容,正在改变这一情况。
吉林省住建厅保障处一位人士电话中告诉记者,从2010年底开始的城市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情况都要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计数据,如果地方政府将城市拆迁改造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就必须单独列出,而且要将相对应的安置房建设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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