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促进乘用车产业健康发展,工信部昨日发布《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集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乘用车生产企业比如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准入,分别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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