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


作者:于祥明    时间:2011-11-09





  “焦煤将实施保护性开发,这种可能性非常大。”11月7日,一位权威人士在2011中国国际矿业大会间隙向记者独家透露,国家能源局正研究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办法,对炼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实施保护性开发。

  当日,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刘连和介绍,我国对于优势矿种和产能过剩的矿种进行控制。目前国土部暂停投放矿业权主要是6个矿种。除焦煤外,其他5个矿种为钨矿、锑矿、稀土、萤石、高铝粘土。上述6个矿种受控的原因都是产能严重过剩。

  “铁矿石虽然价格高,但有钱你能买到,而焦煤非常少,你有钱也可能买不到,我们这次主要就是来找焦煤。”湖南某钢企项目经理刘俊说。

  今年初,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向媒体表示,加强对炼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的管理。方君实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将研究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办法,对炼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实施保护性开发。

  据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国炼焦煤资源调研,其目的就是为了摸清全国炼焦煤资源的赋存、开发和利用情况,待调研完成后,能源局将结合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国家炼焦煤资源开发布局。

  而据记者此前了解,未来5年,我国炼焦煤需求将继续增长。据国家相关部门综合各方面因素初步预测,到2015年,全国炼焦煤需求总量将新增1.8亿吨,而山西省炼焦煤产量新增预计仅为0.8亿吨,其他省区炼焦煤增量有限,导致届时全国炼焦煤约有1亿吨供需缺口。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方君实表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做好炼焦煤资源规划,优化炼焦煤开发布局,制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采,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同时,科学调控开发利用总量,选择条件好的炼焦煤矿区,适度建设炼焦煤接续矿井,保障炼焦煤稳定供应。(记者 于祥明)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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