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进行对外投资


时间:2012-04-09





重新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于4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并明确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在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新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新规则明确,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因此新规则颁布后,高校、中小学、科学、文化、文物、体育等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都需要根据新规则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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