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主要有六方面内容。分别是: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
和以前相比,该《意见》有六大变化:允许主承销商自主推荐5-10名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网下配售比例下限提高到50%;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水平需说明理由、定价高于行业市盈率25%须进行盈利预测、业绩未达预期将予以处罚;取消网下配售三个月限售期;推动存量发行并设专用账户锁定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引入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信披进行风险评析。
《意见》出炉后,市场各方反映强烈,人们纷纷发表意见参与讨论。我们将相关文章作一番集纳,供投资者参考。
变化三大非议
《意见》的六大变化,旨在限制高价发行、实现定价科学合理。有关人士在肯定《意见》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对一些变化有所非议。
非议一
价格控制失之行政命令
《意见》稿称,发行价格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的,证监会将有所处置。有投行人士表示这有可能是好心做坏事,因为价格控制正是最典型的行政命令。
有分析认为,这些措施可能导致所有新股都以行业平均市盈率发行,好公司价格拉低,差公司价格抬高,未必能解决高发行价的问题。而且,如此做法相当于“审价格”,有行政干预嫌疑,与市场化方向不符。
非议二
存量发行或致资金失血
另一个争端在于存量发行。证监会称,这主要是为了“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
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认为,存量发行可能导致增加发行规模,进而导致新股对市场资金抽血的规模更甚于此前。
非议三
三方评估很难行为规范
《意见》称引入上市公司的第三方评估,不过对可以成为第三方,以及第三方失信后如何处罚并未细化。
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表示,欧债危机以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商业道德、职业道德也出现危机。如果评价机构以收费方式生存,那么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可能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从而带来更大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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