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民政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在全国层面明确互助性养老服务定义,提出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目标。
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社区)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意见明确,到2030年,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乡镇(街道)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互助性养老服务广泛开展,服务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互助性养老服务涌现了不少模式做法、积累了很多鲜活经验,较好满足了部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互助性养老服务在资源整合、要素保障、规范发展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在国家层面进行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记者 陈涵旸)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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