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
对于同中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中方已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自2026年5月1日起,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和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记者:申铖、谢希瑶)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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