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发布暨2010~2011年住房形势与政策研讨会”8日在北京举行。《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
分城市看,泡沫指数最高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0.703、杭州0.669、南宁0.668、青岛0.558、天津0.542、兰州0.534、石家庄0.520。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
泡沫较高,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30%~50%之间的城市有北京0.496、深圳0.485、武汉0.481、长春0.473、宁波0.444、哈尔滨0.417、大连0.400、贵阳0.369、上海0.365、郑州0.346、成都0.300。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济南、合肥、西安、广州、昆明、西宁、长沙。
泡沫较低,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10%以内的城市有南京、重庆、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厦门、海口、银川、乌鲁木齐。
最后,绿皮书指出,泡沫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需要注意的是,房价泡沫指数的估计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数据准确性的干扰。而且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特别是房价数据不完全准确,房价泡沫指数仍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此外,在大多数条件下,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