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特许权招标几无悬念,央企低价中标潜藏隐忧


作者:邢佰英    时间:2010-09-09





隐忧之一——恶性竞争不利行业公平

  我国280MW光伏招标结果即将出炉。国家能源局权威人士称,此次招标仍将秉行“最低价中标”原则。这意味着,在“青海共和30兆瓦并网项目”中报出的0.7288元/千瓦时最低价,很可能以最终中标价的身份让光伏上网电价迈进“毛票时代”。

  多位行业专家表示,如果执行0.7288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中标企业必亏无疑。为什么“赔本的买卖”还有人做?数据显示,此次参与招标的13个光伏招标项目中,报出最低价的企业中,央企占了七成。

  央企不惜血本“圈地”的心情可见一斑。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不惜报出低价获得中标的央企多数为电力央企,原因之一是电力央企多以传统火电为主业,在政府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形势下,其大举进军光伏市场势在必行,亏本进场不失为一种策略;原因之二是政策规定火电企业必须拥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因此电力央企此举相当于为自身累积配额。

  与此相对,以民企为主的光伏元器件生产商则显然无力支撑如此低价。无锡尚德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执行0.7288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公司每度电预计要亏损0.2元钱。江西赛维有关人士则表示,若按上述价格,公司预计将亏损20%-30%。

  这意味着,在目前的形势下,如果电力央企不惜血本,那么民营企业是无论如何无法与之竞争的。

  分析人士表示,在目前国内光伏产业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如果参与其中的主要都是对成本和价格不敏感的央企,那么行业的市场机制和效率都可能会逐渐淡化,不利于行业结构均衡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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