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电等多种输美产品将遭遇三大限制


作者:孙健 隋志勇 韩喜东    时间:2010-10-08





  近期,美国正审议两项法案和提出一项提案,将影响我国纺织服装、轮胎、家电、儿童用品等优势产品出口。


  第一项法案提出改革《有毒物质控制法》,对各类化学物质和化学混合物等潜在有害物质做出限定,包括确保化学物质进行安全审核、化学品须向环保署提交数据、提交的非保密资料可让公众查阅,管制危险化学品等内容。


  第二项法案《外国生产商法律问责法案》已于7月21日在能源及商务委员会的投票下通过。法案规定消费品出口至美国必须委任注册美国代理,注册代理须是美国永久居民或本土企业,并授权该代理在州级和联邦法院的民事诉讼中代表该生产商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否则产品禁止入美。注册之后,意味着海外制造商的产品也纳入美国司法管辖,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承担问责法律责任。


  第三项美国众议院议员已向国会众议院提出有毒金属保护法,作为下一项限制儿童用品中有毒重金属含量的主动措施。新提议的有毒金属保护法规定了4种拟供儿童使用的产品表面有毒重金属的限值:锑为60ppm、钡为1000ppm、镉为75ppm、铬为60ppm。


  美国上述法案实施后,将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造成较大的负担和压力。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着力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在采购环节,寻找安全环保原辅材料;在生产环节,要采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在检验环节,严格按输入国标准要求控制好产品质量。跟踪法案进展情况,密切与美国进口商联系,了解法案的最新进展情况。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相关审核、注册等手续的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处理质量问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按照法案要求及时报告处理,避免对产品和品牌产生负面效应,同时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孙健隋志勇韩喜东)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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