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企业应加大日化行业知识产权专利保护


作者:张丽娜    时间:2010-10-08





  在得知宝洁、联合利华等公司开始将洗发水含量申请专利之后,广东日化商会相关负责人正在奔走呼号。因为这项已经在审批中的专利,可能决定无数本土日化企业的命运。一旦该专利通过审批,这些企业再生产同样成分的产品,就涉嫌侵犯竞争对手专利了。


  专利法专家指出,其他日化企业如果认为申请专利的成分是行业惯用的,则可向专利局申请该专利无效。


  广东全省化妆品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数仅占宝洁1/18,广东日化商会呼吁本土企业加强研发,加大对日化行业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工作。


  专利争战


  强制性国标《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实施已有数月,记者了解到,宝洁、联合利华等企业去年11月前后着手申请的洗发水含量专利,可谓与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定不谋而合。


  根据成分标注新规,化妆品包装上必须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简体中文标注。


  “上述规定将对化妆品标识不明的现状进行规范,同时,也将使化妆品行业竞争加剧。但对部分实力型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中国化妆品网总经理夏天表示,在化妆品化学成分含量控制技术上尚有欠缺的小型企业可能面临淘汰,化妆品行业整合力度将因此有所加强。


  而就在本土大多数化妆品企业对新规仍置若罔闻之时,业内人士认为,宝洁申请专利保护,无疑是给竞争对手的又一记重击。


  专家指出,一旦该专利通过审批,这些企业再生产同样成分的产品,就涉嫌侵犯竞争对手专利了。


  一家著名美发产品公司副总经理告诉记者,“我们的技术实力没有宝洁强大,以后如果我们生产新产品,多少会沾到人家的专利,这让我们很痛苦。”即便“我们采购的原料有些比他们的还好”。


  据记者了解,同时向专利局申请成分专利的本土企业只有上海家化。专利法专家指出,其他日化企业如果认为该成分是行业惯用的,则可向专利局申请该专利无效。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