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不断升级,楼市或进入“冬季”


作者:刘凌林    时间:2010-11-11





  “9·29”楼市新政之后,调控政策仍然在继续发力,加息、公积金限贷、取消优惠利率等房产调控组合拳接二连三出台,显示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和手段。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随着调控的不断升级,全国各地将出现“退房潮”,楼市或进入“冬季”


  政策轮番打压


  9月29日,中央电视台播发进一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五项措施”,其中再次强调,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应采取限购措施。标志我国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正式启动。


  随后,住建部建立了以14个重点城市为核心的房价监测体系,在这些重点城市实行“限购令”。即对本地居民新购商品房的套数进行限制,同时对不能提供1年社保记录和纳税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禁止发放住宅按揭贷款。


  为落实“限购令”,住建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发文,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北京作为最先执行“限购令”的城市,随后又出台了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自12月1日起,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接着,上海、广州、深圳、三亚、杭州等地相继颁布了“限购令”实施细则。


  显然,楼市调控政策并没有就此完结,而是继续加码。


  10月20日,国家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对房产市场影响最大的基准利率由5.94%上调到6.14%。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同时,商业贷款终结首套房贷7折优惠利率,转而执行最低8.5折的政策。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