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企遭双反调查之忧:全盘供出商业机密?


时间:2010-12-31





美国反倾销反补贴(下称“双反”)大棒频繁举起,其中要求企业提供“过于细致”的经营数据作为应诉材料,这正成为一些中国企业的“心头大患”。

  “我们最大的担心是,如果填写了(调查表格),我们就没有秘密可言了。”国内一家铝型材生产企业的高层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今年上半年,这家公司收到了来自美国的双反调查文件。美国商务部公告称,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和美国铝型材公平贸易委员会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我们不打算应诉,虽然很早就收到了文件,一直也没有理睬。”这位高层告诉本报,美国“双反”调查的内容太细,“可能让企业泄露商业秘密,比如企业的人力成本、土地成本、原材料价格等细节全部都要求填写。”

  是否会泄密

  这位高层所说并没有言过其实。《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咨询了多位打过“双反”案子的律师,发现由于判断企业是否倾销的其中一个标准是,产品售价是否低于成本销售,因此企业接受“双反”调查时要填写详细的成本构成以及产量、客户情况等,以便对方政府做出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的最终结论,这是很多国家启动双反调查时的惯例。

  记者获得的一份美国商务部对被调查企业递交材料的总体介绍中就指出,不管是哪个行业的企业,一般都要向美国商务部递交三份以上的表格文件,每个文件都有八九页的篇幅,其中涉及公司的整体情况和会计报表,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其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和其他相关数据等。

  比如上述铝型材企业要填写的调查表格中,就包括其在美国市场最大的五家客户的名字、联系人、邮件、电话号码,还要求提供公司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是否新建过工厂,是否有过迁址或者扩张、收购计划,以及2010年到2011年的生产计划等详细数据。

  “这相当于将我们全部的商业秘密提供给他们,谁能够保证不会将此泄露出去?” 该公司上述高层反问。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朱榄叶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WTO对于各国政府“双反”时要求企业填写什么样的细节,并没有详细规定,政府可以制订具体调查细节。企业可以不应诉,可以不予理睬,但是那样的话,对方政府就会采用申诉方的材料,申诉方提供的数据一般对于被调查企业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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