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土耳其与印度政府近日宣布对来自中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终裁结果。两国政府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在印度终裁公告中,除中国常州新长海玻纤制品有限公司外,其他中国出口企业均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15%~60%的反倾销税。土耳其政府的裁决是,对包括巨石集团在内的部分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土耳其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23.75%的反倾销税。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5 年12 月31 日,较初裁结果中征收38%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大幅下调。
近年来,针对我国的反倾销事件频繁发生,一些国家假借保护国内行业发展,对我国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我国的玻璃纤维等产品较其他国家的产品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因而屡次被征收高昂的反倾销税。更大的问题是,如果有更多国家效仿印度和土耳其,对我国的玻璃纤维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那么我国的玻璃纤维行业将面临极大困境。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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