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终裁对华铝挤压材双反调查


时间:2011-03-31





2011年3月2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终裁结果。三家强制应诉企业由于未应诉,被裁定33.28%的倾销税率和374.15%的补贴税率;两家自愿应诉企业倾销税率均为32.79%,补贴税率为374.15%。

  美商务部于2010年4月21日正式立案对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税则号为7604210000、7604291000、7604293010、7604293050、7604295030、7604295060、7608200030、7608200090的产品以及税则号在761010、761090、761519、761520、761599下的部分产品。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拟于2011年5月12日就本案损害调查做出终裁。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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