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海外猛增,我国企业“走出去”风险加剧


时间:2011-08-12





我国“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并没有关于海外投资的统一法律保障体系,金融咨询、投行、评级等中介配套服务机制也没有相应跟上,而企业自身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缺少战略思维规划,往往采取各种急功近利的短视投资行为,导致企业“走出去”后面临多重风险。随着近年来海外经济利益持续拓展,我国对外投资额年均增幅在70%以上。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对投资项目缺少长期跟踪和远景规划,加上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极易受政策波动影响,同时,不适应当地法律文化环境等弊端开始显露。  


投资过度集中加大海外投资难度


一直以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在能源、矿产等少数几个行业的集中度过高,并以大额的并购交易为主要投资方式,在地理方向上也过于集中。有关专家认为,这些过度集中、大额标的的投资易引起东道国的紧张与警惕,这造成我国的海外投资常常承受与其国际份额不相称的过度风险,加大我国海外投资难度。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09年间,以中国企业为买方的跨国并购,目标领域为能源产业的有13宗,交易金额277.54亿美元,占1亿美元以上并购案交易总额的48.6%;矿业15宗,交易金额262.34亿美元,占交易总额的45.9%。


这些过度集中、大额标的的投资易引起东道国的紧张与警惕,加大我国海外投资难度。例如,2008年初,中铝斥资140亿美元收购力拓股份前后,澳大利亚政府就逐渐加强了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力度。2009年,该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表示,外资对澳主要矿业公司的投资比例将有可能被限制在15%以内,对澳方新矿业项目的投资比例也要低于50%。


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海外利益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汪段泳说,这一规定被普遍认为是明显针对中国投资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特别是并购以大型国企、央企为主力,优势固然突出,但问题不是没有。无论何种企业,其在国境内外的任何经营行为都应该体现资本扩张的本性,但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却经常被认为背后体现的是中国政府的意志。


湖北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负责人艾力认为,过度依赖于进口资源将对我国经济自身造成伤害,而便利获得进口资源也将弱化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力,固化落后的经济增长模式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从目前迹象看,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海外投资的主要领域仍将是能源、原材料等领域,这意味着东道国对我国投资的疑虑与摩擦不会很快消除。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