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经过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欧盟决定继续维持对来自于中国的手动液压车征收的7.6%-46.7%的反倾销税。
欧盟于2005年已开始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8年经期中复审,排除了部分产品;2009年经反规避调查,将措施适用范围扩大到泰国产品。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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