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专利法》实施,我国农药发明专利数量增长较快,2008年农药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突破1800件,是1985年申请量的9倍多。但随之而来的侵权行为也日益严重,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农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近年来,我国农药领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频繁遭侵权困扰。譬如,浙江新安化工是仅次于孟山都的全球第二大草甘膦生产企业。他们开发的草甘膦副产物氯甲烷回收专利技术被国内很多厂家盗用。虽然新安化工起诉其他企业的侵权案几经周折最终胜诉,但仍未能制止许多企业的侵权行为。
目前,技术侵权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收买专利拥有企业的技术人员;有的指派员工到对方企业应聘,潜伏窃取技术;有的甚至冒充对方工人,伪造证件,直接进入对方生产车间。清华大学教授尹应武博士早在1995年就进入农药技术研发领域,申请和获得授权的专利已有80多项,其中农药及相关专利占1/3,在专利技术商品化过程中屡遭侵权。
我国是世界农药大国,还不是农药强国。为保护创新者的利益,我建议,制定科学合理的农药法律、法规,加强贯彻执行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农药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制定正确的农药产业政策,并认真地贯彻执行,避免有令不止;切实推行同业禁止,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惩侵权行为,公示“黑名单”,让侵权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化工研究院院长 姚献平)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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