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环保部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培训交流会上获悉,环保部门考虑在已建立的全国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基础上,依托上述区域所覆盖的885个县,实现生态系统保护“由点到面”;并拟和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研究将上述区域挂钩经济政策,考虑在暂缓、限制或禁止当地工业园区、污染项目、资源开发,以及降低当地政绩考核中的GDP比重等方面进行试点。
划定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环保部6月27日公布,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力度,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到2011年底,我国已经建立2640处自然保护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总面积为149万平方公里,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93%。他强调,今年要开展生态评估,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各地要摸清本省的生态状况,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监管,严格生态准入,施行生态补偿。
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处处长张文国6月26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我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已超过国际平均水平近3个百分点。但他坦承,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还面临艰巨任务和巨大挑战,生物多样性总体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有些物种的濒危程度仍在加剧。
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提出,将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类型的代表性、特有程度、特殊生态功能,以及物种的丰富程度、珍稀濒危程度、受威胁因素、地区代表性、经济用途、科学研究价值、分布数据的可获得性等因素,划定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简称“保护优先区域”。这包括32个内陆陆地及水域的保护优先区域和3个海洋与海岸生物的保护优先区域;其中,前者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24%。
“一只老虎需要400多平方公里的活动面积。”张文国向记者介绍道,上述优先区域覆盖了我国80%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成色最好”的生物多样性区域,与此同时,还囊括了缓冲带、廊道一种补充保护区、缓冲区的土地利用工具,如大熊猫、藏羚羊廊道等,实现生态系统保护“由点到面”,起到了沟通两个保护区、避免野生动物栖息地碎片化、种群孤岛化的重要作用,并避免物种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
环保部相关专家告诉记者,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不同,上述优先区域并不禁止人类活动,但如何避免过度经济开发破坏当地生态系统,需要相关配套政策。该专家承认,目前环保部门还需要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进行协商,争取将保护优先区域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类、禁止开发类地区衔接。
保护区遭遇经济开发狂潮
在环保部政策动向密集披露背后,是过去一年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尴尬现状。
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林业专家沈孝辉在《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2》的《开发狂潮中自然保护区向何处去》一文中称,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数量虽然逐年增长,但不断被经济开发和工程建设项目所调整、“瘦身”甚至瓦解,保护价值和科学价值正在丧失,一些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甚至面临解体危机。
具体而言,今年2月,环保部办公厅下发文件称,2011年11月,在卫星遥感监测的基础上,环保部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部分保护区存在边界范围不清或划定不合理、管理和协调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环保部决定,对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和资源开发、山东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等问题挂牌督办。
以华北地区为例,截至2012年1月底,已建立了327个自然保护区,约占全国总数的1/8,其中国家级保护区60个,占国内总数的1/5,面积分别达到1600万公顷和470万公顷。然而,据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今年1月对华北地区34个自然保护区进行的实地督查,有15个存在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开发的情况,占总数比例高达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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