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字库行业现状堪忧,知识产权保护仍需加强


时间:2012-08-02





“由于我们对中文字体知识产权缺乏良好的保护,在未来,外国字体字库厂商势必会纷纷进驻中国大陆市场,那么中国本土的字库企业只能面临被挤压和被吞并两种局面,中国人或中国企业甚至还要向外国字库商购买中文字库。”中国中文信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乐在前不久召开的“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下称研讨会)上所表达的忧虑并非空穴来风。


  字库行业现状令人堪忧


  研发成本高、市场收入低是目前我国字体行业的基本现状。有数据显示,我国中文字库产业已从20世纪90年代黄金时期的几十家,缩减到目前以方正电子为代表的中文字库设计研发企业5家,中文字库产业正急剧萎缩。据统计,韩国字库行业年收入3000万美元;日本森泽公司字库年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美国字库企业蒙纳公司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而在我国,字库厂商因为盗版还挣扎在生死存亡的线上。“由于字库提供商不能通过出售字库获得盈利,市场上一些字库提供商已经无法坚持下去了。”方正电子董事长刘晓昆曾经对媒体表示。

  据统计,目前,日本字体厂商的字体款数已经达到2973款,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汉字使用区,中国大陆字体款数仅为421款,远远落后于邻国日本。加强中文字库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规范合理的字库产业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尊重字库知识产权的行业保护氛围,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同呼声和推动我国字库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此外,盗版现象严重、维权之路艰辛,再加上使用者缺乏对字库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使得国内中文字库产业举步维艰。被称为“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方正电子诉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暴雪公司《魔兽世界》字体使用侵权案,至今未有定论。据了解,2007年,暴雪公司开发的知名游戏《魔兽世界》中文版,在未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大量使用方正剪纸、方正细黑等5款字体。方正电子随即起诉暴雪公司及相关中国公司侵犯字库著作权。法院一审判决承认,5款字库中的字型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被告侵犯了方正字库的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权。但判决不承认字库属于程序软件,即字库不能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维护权利。“虽然一审判决确认了暴雪公司对方正电子的侵权事实,但方正电子对暴雪公司的索赔请求却并未受到足够支持。我国就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问题,应更多参照国际规则,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认为。


  知识产权保护仍需加强


  方正电子诉暴雪公司侵权一案既是“中美IT知识产权第一案”,也是我国字库行业的典型案例,在行业内也引起多方争议。


  字库到底要不要保护?应该怎么保护?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认为,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市场结构的变化会对产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中文字体提供相比现在而言更强有力的版权保护以维护和促进字体产业的有序发展。


  对于案中争议较大的字体、字库、字库软件是否应该受法律保护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今表示,计算机艺术字体与书法作品一样,都是汉字书写艺术的表达形式,当字体设计具备一定程度的独创性,能够从观念上与字形、字义相分离情况下,应当受到著作权保护。字库软件是对字库数据进行编译调用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安装了字库软件后可以在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中显示并打印相应的字体,字库软件同样应受软件著作权保护。


  江苏省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卢山也表示,独创性是现行著作权法及其对美术作品实施保护的要件之一,字库当中单字只要兼具审美意义、鲜明个性特征,且为独立创作完成,就应属著作权法保护范畴。


  此外,不少法学专家也表达了类似的想法,中国科学院倪光南院士发表观点认为,中文字库当属计算机软件的范畴,应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基于创意的、具有独创性的美术字,也应像艺术作品一样得到著作权保护。


  “保持汉字字体创新,重视字体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这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运作问题,更是牵动着文化发展的社会化问题。而解决这种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尚需要整条产业链上的每一环以及行业决策者的共同努力。”多名业内专家表示。(本报记者 陈建明)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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