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配套意见“踩油门”中部崛起驶上“快车道”


作者:丁冰    时间:2010-08-27





  中部地区崛起规划配套措施得到明确。国家发改委25日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三基地一枢纽”建设任务,为未来5到10年中部崛起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同日公布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武汉城市圈等六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发挥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各省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报发改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分析人士指出,在中部崛起政策刺激下,“十二五”期间中部地区GDP增速或逾10%。

  “三基地一枢纽”勾勒崛起蓝图

  在2004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被首次提出。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为未来5到10年中部地区发展明确方向,其中提出的“三基地一枢纽”建设被看作中部崛起的基石。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围绕“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中,《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对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研究制定扶持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在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中,《实施意见》提到,落实国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落实完善鼓励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设山西晋北、晋东、晋中,安徽两淮,河南大型和特大型煤炭基地;加快国家级和区域级大型火电基地建设等。

  在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中,《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建设长株潭、武汉清洁高效及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基地,许昌电力控制保护设备制造基地,平顶山、长沙、宜昌高压开关设备制造基地,芜湖节能设备制造基地。推动东风、奇瑞等重点汽车企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建设若干汽车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株洲、大同、湘潭等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基地。建设南昌、长沙民用航空配套产业基地。

  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中,《实施意见》要求指导中部六省编制“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相关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物流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等。

  金融配套政策助推区域发展

  围绕上述任务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金融配套政策。

  在农业方面,要求落实农业保险稳步发展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在坚持服务“三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支持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政策。

  在制造业方面,要求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

  在重点区域发展上,要求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支持资源型城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在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要求落实支持中部地区培育股权投资机构和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及区域性再担保机构的政策。适时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制定和落实金融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的政策。

  发改委要求,中部六省政府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动和督促中部崛起规划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深化细化各项目标和任务并逐级分解。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组织制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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