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业协会:车船税改革对自主品牌不利


作者:魏学珍    时间:2010-11-04





2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了车船税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这部法律草案全文并广泛征求意见。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赵英称,车船税新政将引导人们购车消费观念的转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则表示车船税新政将对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发展不利。

  车船税改革促节能减排

  赵英认为,“按排量征收车船税不仅有利于鼓励人们购买小排量车,还可以缓解交通和环境压力。”他认为,改革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节能减排。

  “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指出,这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按照新方案排量越大的汽车征收的税越多,此举能促进社会消费结构的公平合理。

  赵英指出,车船税新政将引导人们购车消费观念的转变,改变人们对大排量车的消费认识,进而形成理性的汽车消费意识。但他指出,对于真正能消费得起大排量车的受众群体来说,税负的提升不会改变他们的选择。

  税收改革应遵循中立原则

  董扬对政策持保留意见。他表示,车船税是财产税的概念,应该基于其价值来收。“按排量来收并不是很科学,违反了财产税的本意,同时也对我国自主品牌的发展不利。”

  董扬指出,同样是2.0L排量的车,外资品牌要卖五六十万元,自主品牌则卖十几万元,而两者的车船税却等同。这种按照排量收取车船税的做法对自主品牌汽车不公平。

  董扬表示,汽车是当前国民走向小康、享受现代文明的重要产品,所以不希望大幅提高车船税。

  董杨建议,税收改革应遵循中立原则,即总量不变,调整结构,不应在汽车税费体系未调整时单独提高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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