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美汽车“双反”调查期限延长


作者:胡笑红    时间:2010-11-09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商务部11月6日发布第73号和第74号公告,决定分别延长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的调查期限。

  据了解,商务部于2009年11月6日发布第83号和第84号公告,决定分别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商务部表示,鉴于两起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将两起案件的调查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即两起案件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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