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打击中储粮倒卖 引入多家央企以制约


时间:2010-11-18





不断走高的玉米价格,促使监管力度升级。

  11月12日,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修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移库玉米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的通知”,为了打击粮食炒作,“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饲料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不得转卖,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而针对出卖人中储粮,“超过合同规定时间货物仍未运出的,中央财政将停止拨付利息费用补贴”。

  在此之前,国家粮食局发布《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违反国务院有关要求,从事与储备吞吐轮换直接相关业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活动,“要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东方艾格大宗商品分析师马文峰称,而正是中储粮旗下子公司通过出库粮拍卖自卖自买,将粮食卖给自己的分支机构,引发下游粮食加工企业的不满和投诉。

  而另一方面,为了对中储粮形成制约,国家粮食局也在引进中粮集团、华粮集团、中国中纺集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等企业进入中央储备粮代储领域。

  拍卖粮资格限制防作弊

  在新发布的《交易细则》中,国家对第二条做了修改,“参加移库玉米含中央储备玉米竞价交易会的买受人为饲料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同一买受人每次购买玉米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5天的用量,一个月内累计购买的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月的加工用量。买受人所购买的玉米仅限于本企业生产饲料和养殖用,不得转卖,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

  而且要求,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在交易前向批发市场如实提报玉米日加工需求量,并签署承诺书,饲料加工企业还需提供《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为了限制企业趁机囤积玉米,该条也增加了相应内容:“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含酒精、淀粉等深加工产品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移库玉米竞买。”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