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惜降低GDP增速,节能减排权重将进一步增大


时间:2010-12-08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谢振华称,未来5年,中国将把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进入10月,广西、河北等地的一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接到地方政府下达的停产通知。这是我国地方政府根据节能预警调控方案,为完成上级政府分配的“十一五”(2006-2010年)节能减排指标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3日在天津出席第四届夏季达沃斯年会时说,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我们已经制定了在今年下半年减少高耗能企业的指标,这其中包括淘汰小火电、小钢铁、小水泥等高耗能企业。我们不惜以降低GDP增速为代价来实现这一目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增长同比增长11.9%,二季度增长10.3%,三季度增长9.6%。经济增速的逐级回落,既有基数的原因,也有政府为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的因素。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收官之年。为此,我国各级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许多地区甚至采取停止向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供电,或安排类似企业停工检修等应急措施。


  我国十分重视节能减排。这是在经济社会发展遭遇资源、能源和环境因素制约,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和威胁的情况下,为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长远利益作出的战略性决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以年均超过9%的速度增长,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过度依靠能源资源的投入,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偏低,不仅造成极大浪费,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