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亿水利建设新变:鼓励地方政府吸收民间投资


作者:孙春芳    时间:2011-02-14





今年1月底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近年来首个以水利为名称和主要内容的中央一号文件。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文件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按此标准,2010年我国水利投资是2000亿元,增加一倍就是4000亿元,未来十年,水利总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投资界将此称之“后四万亿时代的新四万亿”,并解读为中央投资政策的重要转向。

  文件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

  新4万亿投入补欠账?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给出了水利投资的新图景。

  文件要求,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力争今后十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中央一号文件还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的提高,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按照目前全国每年土地出让金收益计算,10%就是700亿元左右。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称,之所以要特别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用筹集农田水利建设,是为了给地方配套资金戴上一个硬指标的“紧箍咒”。

  2010年,中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1139.15亿,其中有土地出让金的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投资分别是97.86亿和152.75亿元。

  本报记者获悉,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地方后,各省级党委、政府已相继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和水利工作会议。省级版的一号文件已纷纷出台,内容主要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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