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未改变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信托监管要求


时间:2011-02-25





针对“银行或将全面停止房地产开发贷款”和“银监会放松房地产信托贷款”的传闻,银监会相关负责人23日均予以否认,目前银监会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未发生变化。

  银监会否认停发房地产开发贷款

  2月23日,有消息称,银行或将全面停止房地产开发贷款。针对传闻,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否认了这一消息。四大国有银行、部分商业银行以及房产商均对此消息予以否认。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银监会对房地产开发贷的监管要求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商业银行是否会根据风险情况停贷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

  该负责人指出,银监会目前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更为审慎、更为严格的管理,同时确保个人和企业的正常贷款得到满足,特别是在建、续建项目和企业正常流动资金、个人贷款需求及其他日常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对于商业银行全面停贷消息,四大国有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等相关负责人都否认了开发贷全面停止。

  广州一位中型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说:“开发贷虽然未暂停,但确实收紧不少。比如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30%。”

  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房产开发贷款新增4269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3%,比上年末高7.2个百分点。

  银监会否认已放松房地产信托贷款

  有媒体报道,2月17日,发改委一位官员透露,虽然没有发文放开房地产信托贷款,但2月以来,银监会已不强行制止近期信托公司发放房地产业的放贷行为,房地产信托贷款业务实际上已经重启,这将保证地产公司资金链不致断裂。

  不过该消息同样遭到了银监会的否认,23日,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未发生改变。

  该负责人表示,自2005年起,银监会陆续颁布多项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规定,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未发生改变。银监会将密切跟踪房地产市场最新变化情况,继续坚持相关监管政策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迄今为止,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除最低资本金、二级资质、“四证齐全”外,还包括禁止向开发商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回购、禁止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将投资附回购形式的变相融资行为视同贷款管理等一系列监管政策,初步形成了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的政策体系。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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