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八条”满月,各地纠结房价调控目标


时间:2011-03-01





  对于一季度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大部分城市仍在观望中

  楼市调控“新国八条”出台月余,仅零星几个城市清晰表达了今年房价调控目标,大部分城市仍在观望中。

  昨天,杭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表示将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而其确定的依据是杭州市的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首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各地不愿抢先公布

  2月22日,银川市率先表示,2011年银川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要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同比增幅要低于10%。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明确要在3月底前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包括南昌、太原、天津等数个城市,不过只有银川、贵州、昆明有相对明晰的表述。贵州市的目标是严格控制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昆明则表示房价涨幅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预计,大部分城市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都将是房价涨幅。

  在杨红旭看来,当前地方政府都在纠结中,房价控制目标定高了,中央不满意,定低了,怕完不成指标将被约谈甚至问责。因此各地都不愿抢先公布,都等着观察别的城市如何定指标。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则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物来确定房价控制目标并不合理。“房价控制目标应该和CPI相结合,物价上涨多少,房价上涨多少才合理。比如去年CPI最高增长5.1%,房价就应该控制在5%涨幅。”薛建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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