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指责中国限原材料出口,初裁背后拼WTO规则


作者:李银莲    时间:2011-03-08





一份临时报告再次聚焦各方目光。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言人Nefeterius Mc Pherson证实,WTO委员会已就美国投诉中国对用于生产钢、铝和化学产品的多种工业原材料实施出口限制的争端发表了临时报告。由于仍处于保密期,涉及当事方都没有发表评论。

  由于中国对于稀土等战略性资源的出口配额及关税制度和此案中涉及的9项原材料适用的条款差别不大,因而 WTO若做出对中方不利的裁决,恐引发中国更多贸易政策在WTO的争端仲裁台上成为被告。

  各国剑指中国 证据牵强

  尽管历时一年多,WTO专家组才做出初裁,但对于中国原材料出口政策态度的倾向性早在一年前就初现端倪。2010年 5月3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的《中国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中,已经指责中国限制一些原材料出口的做法可能赋予中国制造商以不公平的竞争优势,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4832,36.00,0.75%、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

  而事实也许并不与报告完全相同。作为在钢铁业、汽车业和压铸业中常用的原料之一的镁也被纳入9个涉案原材料之中。目前,美国每年镁消费量维持在14万吨左右,是镁的第二大消费国,中国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约有15%左右 。在美国市场上如今镁价格高达5200美元/吨左右,而从中国出口的镁加上出口关税,FOB价格也只在2650美元/吨左右。其间的差价部分就源于美国对中国出口的金属镁、镁合金、镁粉实施征收高达108%的反倾销税,同样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还包括俄罗斯和加拿大。在美国只有美国镁业一家原镁生产企业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复苏和美国本土制造业投资升温,美国市场上镁价高居不下并不意外;而这显然与中国对镁出口设置出口关税的联系很牵强。

  作为原材料的焦炭,在起诉方之一的欧盟,更遭受过两次截然不同的对待。1999年欧盟曾对中国出口焦炭实施反倾销措施,待2004年中国通过出口许可证制度对焦炭出口量进行削减后,欧盟则迅速向WTO申述中国以出口配额违反了WTO非歧视原则。

  “在公平贸易的口号背后,继续以低廉价格获得发展高新技术所需的稀有资源是一些国家向中国发难的真正目的。而我国当前所采取的‘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限制措施,尽管是环保和国家经济转型的需求,如何平衡与WTO规则与入世承诺的冲突,是一个挑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说。

  包括焦炭、镁在内的涉案原材料中,多数产品的世界市场占有率均超过了50%。一旦终审裁决不利于中国,在2010年引发全世界关注的中国稀土出口配额在未来涉案几乎不可避免。

  在我国7大新兴战略产业中,大部分与稀土资源相关,例如环保设备中的风力发电机、环保车载电池,医学类的高精度成像仪等。此次原材料之争,更是未来行业发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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