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航将起诉欧盟单方征收碳费,或出台措施制衡


作者:孙韶华    时间:2011-03-25





专家建议,我政府应出台措施针锋相对制衡欧盟

  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欧盟在航空业强制减排的规定,引发业内诸多担忧。专家表示,这实际上已构成一种隐形的贸易壁垒。如果欧盟在航空业上采取的单边减排措施获得成功,这一模式很可能被复制到服务业其他领域,并且可能会引发全球的扩散效应。专家呼吁,中国航空业尽早参与国内碳交易试点,提高市场化应对能力,已经变得十分迫切。

  不满 欧盟单边征收碳排放费

  近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下称“中航协”向欧盟提交了一份“严正声明”,这是因为按照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的要求,从明年开始,中国航空公司进出欧洲的航班都将面临碳指标的问题,如果达不到标准,有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停航。据计算,中国民航业将在2012年为此至少支付8亿元人民币。

  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排放交易体系之中,该法案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排放交易。届时,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将被强制纳入ETS,包括国航、东航、南航、海航这四大航在内的33家中国航空公司赫然在列。今后,这些航企在欧洲机场起降的航班,都需要为超出配额的碳排放支付购买成本。 

  中航协发表严正声明称:“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条例内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我协会再次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中航协认为,解决全球航空业的大气碳排放问题,不应该以欧盟推行单边主义、实行贸易对抗和利益为先的办法,而应该由各国政府和全体行业成员采取协商的方式,寻求达成一致和共同解决的措施。

  “三大航已经向中航协交了部分诉讼费,海航也有意加入。”中航协秘书长魏振中透露。

  拿起法律武器抵制欧盟航空强制减排的不只有中国。据悉,2010年4月,美国航空运输协会联合美国三大航空公司将该指令诉至英国法院,请求法院认定英国指令执行法规违反上述国际公约。由于涉及指令本身的违法性,英国法院将这一问题提交至欧盟法院请求得到先前裁决。但据分析,欧盟法院不会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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