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一号文件”颁布已近半年,各地落实情况如何?尤其是关于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靴子是否落地,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未来粮食安全的大局。
记者为此致电湖南、宁夏、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一号文件提到的资金至今尚未落实。
湖南省水利厅规计处处长葛国华告诉记者,湖南水利建设至今仍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拨款,省内自筹部分则主要靠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
“水利建设的任务重,压力大,但资金不到位,现在厅里面正在想办法增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的比率和扩大增收范围,但增率扩基之后也只能增加几个亿的水利资金。还远远满足不了建设需求。”葛国华称,“水利部门争取资金比较困难,目前这项工作厅里财务处正在跟省财政厅协商,具体方案至今仍未敲定。”
资金统筹办法迟迟未出
中央一号文件规定,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2.7万个亿,如果减去土地出让的成本、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每年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也在2千亿元左右。
然而,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副所长杜晓山指出,看似如此庞大的资金面,实际上分布到各省各地,则是一幅苦乐不均、贫富不等的图景。
“中西部地区财政紧张,经济落后,城市开发程度低,土地出让收益很少,而这些地区由于是产粮大区,农田水利设施的欠账很大,最需要资金去搞水利建设。”杜晓山称,“而东部发达地区水利设施本身就已经搞得很好,同时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土地出让收益高,资金可能出现盈余。”
为此,把各地的土地出让收益上缴部分,在省级和中央一级统筹支配,成了必然之势。
然而,必然变成已然却并不简单。
原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告诉记者,今年两会之前,水利部在研究制定统筹方案,方案计划把全国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的30%上缴中央统筹,然而,时至今日,这一方案仍未出台。
“水利部仍在跟财政部协商。”翟浩辉称。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宁远今年两会提交了一份关于统筹安排全国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以损有余,补不足。
“然而,到目前为止,水利部等相关部委仍未就我的提案内容研究出一个可行的实施方案。”宁远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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