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密集调研“洋种子”建议实行产品最高限价


作者:陈岩鹏    时间:2011-07-27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农业部、商务部等多部委日前联合调查了跨国种业企业进入我国的情况以及外资对种业市场的影响。

  “调查报告还在起草中,大多数参与调研人士的建议并不是要限制外资种业企业的发展,而是要求加强对其监管,尤其是要对有垄断行为的国际种业企业实行产品最高限价等措施。”7月20日,一位接近调查组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

  “洋种子”加速扩张

  此次调查发现,许多国际种业企业依托其资金、研发、核心技术、品牌、营销、服务等优势,通过并购和合营等方式在加快向我国种业渗透,从新品种研发、繁育到种子生产、销售等方面加快本土化过程,甚至通过在我国建立试验站、示范基地,加快争夺国内种业人才,占据我国种业市场的高端。

  “有些国际种子公司进入国内市场后,先以较低的价格向农民推销种子,或者免费让农民试种,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我国农业发展对这些跨国公司的依赖。”上述消息人士称。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迅速占领我国种子市场,许多外资或国际种业企业把目光瞄准了国内具有种质资源、生产设备和营销网络的种业企业,加大并购力度。该人士说,许多国内种业企业的排头兵被国际种业企业并购后,名义上是中方控股,但核心技术、高层管理人员都掌握在外资手中,实际上是由外资控制。

  据了解,美国先锋公司在我国推广“先玉335”的过程中,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联系粮库、饲料厂和玉米加工厂,甚至与部分饲料厂和淀粉厂联合试验,引导玉米消费企业认识这种新品种玉米的优势。

  “反观我国本土的种业企业,争夺国际种业市场的能力却显得不是很给力,甚至在国内种业市场都节节败退。”一位参与调研的人士对本报说。

  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一方面,外资企业凭借其优势不断挤压我国种业企业的国内市场空间,加大其竞争压力和生存发展的困难;另一方面,我国农业发展对国际种业企业的依赖和跨国企业对我国种子市场、种业企业乃至农业的控制,影响我国种业乃至农业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截止到2010年底,在我国注册的外资种子企业已经超过了70家,主要从事蔬菜和花卉业务,占据了市场高端并形成了较强的控制态势,而其业务领域也正在向大田作物延伸。

  “许多‘洋种子’的引进,在总体上改善了种子的生产性能、农产品的市场表现和农业的经济效益,但有些地方盲目追求‘洋种子’的引进,忽视了国内育种和对‘洋种子’的本土化改造。”上述消息人士称。

  这也导致了国内农产品与国外农产品在品种和功能上的趋同,侵蚀了本土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与特色,甚至加剧了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使农产品种质资源的优势趋于弱化。

  此外,部分“洋种子”出现长期变异的可能性和抗逆性尚不能完全确定。一位长期从事种业研究的专家担忧地表示,一旦因环境变化出现长期变异或抗逆性问题,由此形成的负面影响和破坏作用将会迅速放大,形成对民生、环境和社会稳定的严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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