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日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称,综合各方面情况看,稳定物价总水平仍然是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宏观调控的取向不能变。《经济参考报》记者观察到,除了货币政策不放松之外,国家近期加大了通过财政政策抑制物价上涨的力度。经济学家对这一举措表示肯定,并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重启 价格调节基金再亮相
通过财政政策稳定物价,当前最突出的例子之一就是各地纷纷宣布再次启用价格调节基金。
《青海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建立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的调控机制,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平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也表示,将安排4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影响物价涨幅的重点产品进行限价补贴。
湖北省近日则宣布,全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即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其部分收入,在粮油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波动异常时,用于向生产经营者或困难群众进行补贴以及储备重要商品。
在此之前,北京市也表示,正在研究并有望年底前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发挥其在政府价格政策补偿等方面的作用。
地市一级的更多。近一周内就有江苏宿迁市、广东佛山市等宣布启用价格调节基金。广州市则已开始实施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并明确所征集的专项资金用于平抑、调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
对于各地重启价格调节基金的做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全认为很有必要。
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价格调节基金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这个基金是财政统筹安排来公平分配的重要举措。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城市中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此次,这一举措被一些地方政府再次启用,与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货币币值不稳定、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过大有关系,地方政府试图通过这一途径来有效地调控价格、吞吐商品、稳定市场。“但是,一旦物价平稳,就需要价格调节基金有序退出市场,这只是政府对市场失灵的有效补充,而不应该代替市场。”李全说。
加大 财政补贴力度又加码
为应对物价上涨,中央财政补贴力度也进一步加大,部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加快。
农业基础薄弱被认为是本轮物价上涨的深层原因之一。8月31日财政部表示,要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前向各地区下达2012年的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资金指导性指标281219万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63576万元,增长了29.2%。从下达的指导性指标看,农发资金将重点投向水利和粮食主产区。
而此前不久,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粮食调控能力,解决地方粮食风险基金缺口问题,国务院近日决定增加全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新增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款44亿元。
“此时国务院决定增加全国粮食风险基金,并直接增加中央补助款,也正是财政对当前宏观经济体系进行的局部调控,不仅仅可以促使粮食价格趋于稳定,也体现了政府应对经济波动的决心。”李全说。
给企业减税也被认为是从供给端降低物价上涨风险的有效手段。部分小型微利企业今年将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另有消息称,《“十二五”中小企业转型成长规划》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出台,同时配套出台的还将包括《“十二五”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将在中小企业减税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另外,减税政策还致力于增加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民生,以提高民众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
9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据财政部测算,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后,由目前的约28%将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对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的减轻是一个组合拳,将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
除了减税,今年以来财政致力于加大在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至7月累计,全国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同比增幅均超60%,教育支出增长2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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