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行业的减排重任如今正在遭遇因油品问题带来的挑战。
中国2009年发布《车用柴油》标准规定称,今年7月1日起,全国应供应满足国III标准350ppm硫含量的柴油,但国内石油公司并没有按期全面供应国III柴油,也没有向公众解释具体原因。受全国范围内国III柴油供给难以保证的影响,中国原定于今年1月1日对柴油车实施国IV排放标准的时间表被迫延迟,暂改为2012年1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别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
令人尴尬的是,一些地区和城市因为交通污染严重向国务院申请提前实施更加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如北京、上海和珠三角地区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提前实施了国IV排放标准及相应的油品标准;而南京提前实施国IV2011年1月1日的申请尽管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但因没有国IV油品供应,无法如期提前实施标准。
“如果不能保证供应与更为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匹配的油品,那么国IV标准在修改后的时间表能否执行依然是个未知数,会有继续推迟执行的可能”,来自汽车界、环保界等多位关注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的权威人士认为,国内汽车业执行国IV甚至国V排放标准,从车用发动机技术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车油难一体”,油品质量正在成为汽车行业减排的最大障碍。
油品供应缘何滞后
与美国、欧洲和日本等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车用燃料国家标准的实施时间即实际供油时间多滞后于相应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特别是在柴油动力领域,这一问题体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岳欣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美国、欧洲和日本满足相应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油品均提前于机动车排放标准施行供应。但反观中国,国I、国III和国IV,与汽油动力机动车排放标准执行时间相比,相应的汽油标准施行时间分别延迟了2年、2.5年和2.5年。柴油动力车型情况则更难乐观,柴油车国III排放标准2008年1月施行,但相应品质的柴油按标准计划应于2011年7月份供应,而时至今日,国III车用柴油供应尚未全面落实。
国III排放标准以后,车用燃料品质滞后越来越严重。对于国内油品标准施行时间为何滞后于相应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岳欣分析认为,这与车用燃料标准的制定机制不尽合理、油品过渡期无相应方案等有关。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到,负责制订和管理油品质量标准的机构是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0,该委员会归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设有分委员会,专门制订油品规格。TC280的秘书处机构是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隶属中国石化。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石化行业代表占比超过90%;来自汽车行业和环保部门的成员占比不到7%。过于悬殊的力量对比造成汽车行业和环保部门对油品质量的诉求很难得到重视。此外,在有关油品标准的制订审议过程中没有表决机制,来自汽车行业和环保部门的代表是否签字才能通过等,也没有统一标准。
岳欣还提到,虽然不论汽油还是柴油,国III和国IV都有不短的过渡期,但过渡期事实上等于政策“空白期”,过渡期的提出没有明确合理的依据,更缺少过渡方案,过渡的时间、区域、措施步骤等也没有明确进程,过渡过程也没有部门来主导。过渡期无疑影响了机动车减排的效果。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走访多家汽车企业和发动机生产企业,多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就汽车行业来说,已经完全做好迎接国IV甚至国V的准备。但有企业人士称,如果车油不匹配,不但减排效益明显降低,长期如此,更难免对发动机本身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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