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凡公民可自决行政审批项目政府应退出


作者:郭舒然    时间:2012-10-12





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决定取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商品粮基地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审批,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等17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143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等117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地方粮库划转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审批等9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亏损补贴事项审批等17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投资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记者 郭舒然)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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