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促进形成区域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制造业发展格局。
《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显著提升,各地区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立足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优势显著提升,制造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协同显著增强。
分析指出,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
推进产业国内梯度转移
“近年来,我国产业转移实践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我国产业体系完整性和产业链安全稳定面临较大挑战。”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需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的战略纵深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亟须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引导产业有序转移。
围绕推进产业国内梯度转移,《意见》提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丰富、区位交通便利地区转移。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
“将关键产业链留在国内,一个重要的考虑是双循环发展战略背景下要维持产业链自主性。而梯度转移,则突出有序和市场化的原则,避免部分不具备相关产业承接条件的地区大干快上,出台过度的、不合理的招商政策,造成资源浪费和债务积累。”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陶金表示,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各国产业链内化的背景下,中国也需要更多考虑内循环为主导的双循环发展战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有助于中国完备的工业体系优势继续保持和发挥,并保证产业链安全。东部地区向中西部等地区产业转移,也有助于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促进中西部等地区收入增长,进一步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更有效地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推动国内产业转移合作的同时,也要高水平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商务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93.6亿元,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0.7%。
《意见》也提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外资利用水平,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巩固东部地区在国际产业合作中的先导地位,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步伐,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培育全球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和新增长极。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平台作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推动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合作联通。
“吸引外资规模持续扩张的背景下,东部地区的外资也在向中西部等地区转移,这本身涉及到国际产业的转移承接,也需要承接地区的开放水平和国际营商环境持续改善。”陶金表示,目前看,文件提出中西部等地区先承接加工贸易,也具有务实精神。
上述负责人介绍,《意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突出产业转移合作的开放性,在健全外资服务体系、提升外资利用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合作方向。
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升级式转移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产业承接方向,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绿色食品基地,以及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北地区加快高端装备、航空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深化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拓展承接产业转移新空间;中部地区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建设内陆地区开放高地,着力打造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东部地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培育世界先进制造业集群。
此外,工信部还发布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以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等为基础,从优先承接发展、引导优化调整两个方面引导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和发展相关产业,并提出主要承接地,助力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西部等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具有产业和政策基础,与国外相关地区相比,也兼具基础设施、人力资源质量等优势,顺应了区域经济的运行规律。”陶金说。
为更好推动产业转移,《意见》创新提出3种合作模式:一是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模式,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二是创新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托管、共建等形式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三是探索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合作模式,鼓励东部地区科技创新成果在中西部、东北地区孵化转化。
对此上述负责人指出,3种模式丰富了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的路径,为各地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提供参考。
陶金说,中西部等地区承接高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需要注意自身的资源禀赋、科技基础和人力资源质量的适配性,不能盲目拔高。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发展合适的产业,才具有可持续性,而并非全然都要发展高技术产业。
此外,《意见》指出,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引导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转移。引导有意愿的优质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严格实施产能置换办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记者 赵碧)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