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报流程、评审流程等新一轮提升行动的相关组织实施工作,旨在通过补链强链,进一步提升国家综合货运枢纽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通知提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围绕重点货类的产业链贸易链梳理运输链,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单个或多个综合货运枢纽类型编制实施方案。经过初步评审、方案评审等环节,确定年度支持名单。交通运输部根据实施方案核定投资额,明确支持城市奖补资金总额上限。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建议,结合年度财力情况下达第一批启动资金预算。东、中、西部单个项目的奖补资金比例分别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40%、50%、60%,资金将重点支持多式联运功能突出的枢纽港站更新改造及集疏运铁路项目,适度引导设备更新和信息化项目。(记者 韩鑫)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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