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数字金融的兴起丰富了金融产品的供给方式,提升了大众的金融服务可得性,国内金融消费市场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然而,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日趋丰富、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乱象也不时发生。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金融产品的专业性和复杂程度普遍较高、部分从业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消费者金融素养参差不齐等,都是造成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
随着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不断被爆出,如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乱象频发 金融机构应担起消保主体责任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报告显示:2019年,央行接到金融消费者投诉超6.3万笔,同比增长86.64%。其中,从业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不强等问题尤为突出。
10月23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夸大及误导宣传、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四大问题。《通报》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融资收费新规”(银保监发〔2020〕18号),在营销宣传、收费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开展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的微观基础,与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构成金融交易的一体两面,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无论是持牌金融机构,还是新兴金融科技公司,都必须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在日前的撰文如此呼吁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经营发展各方面,严格规范宣传信息,保证其真实可靠,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内容应显著提示,切实保障消费者基本权益。”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马上消费金融创始人、董事长赵国庆表示,引导、促进消费者理性消费,是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重要职责。我们一直在努力给用户提供绿色、普惠的消费环境,十分关注用户收入和负债的比例,避免过度负债所带来的债务风险。
据介绍,马上消费金融从顶层设计上将消保纳入整体战略规划,建立目标清晰、架构合理、保障充分、执行有效的消保管理体系;制定了健全的消保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消保内部考核。此外,持续加强内部消保培训,并在产品设计和客服环节实行全生命周期的消保管理。值得一提的是,马上消费自主研发的收入偿债比模型日前已经正式上线,旨在通过创新科技支持理性消费、健康消费,担起消费金融产品的社会责任。
由北京市反诈中心与京东金融共同发起、持续两个半月的“京东金融消费者安全守护季”公益直播活动,则向大众详细分析包括冒充客服退款、虚假贷款、注销校园贷、仿冒公检法、网络投资、“杀猪盘”等100个真实诈骗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普通老百姓的反诈骗意识、普及反诈知识、揭露诈骗手段,保护用户的个人账户及财产安全。
监管密集趋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迎来新局面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一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系统性体系,因此,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与法规是基础。近期发布的多部法律法规也就强化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权益保护作出了规定。
在信息保护方面,新发布的《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新设第六章“客户权益保护”,对个人信息保护等客户保护规范作出具体规定。此前,国家金标委和信安标委还通过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范》和《金融数据安全数据安全分级指南》等行业标准,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提出了相应要求。《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也被央行列入2020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不仅直接适用于银行和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征信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均须参照适用。
作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最重要的指导政策,《办法》将原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法律效力更高,使金融消费者保护更加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标志着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迎来新局面,也体现了人民银行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随着监管趋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定会迎来新局面。”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邮消费金融始终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根据政策法规与监管部门最新要求,及时修订制度、优化工作方式。一是做好产品服务信息披露,以通俗的语言、显著的表现形式进行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二是畅通客户服务与咨询投诉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通过技术支持与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息收集、存储与使用,加大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约束,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四是切实承担金融知识宣传的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增强金融风险防范与理性消费意识。
消费者要增强金融风险防范与理性消费意识
金融科技的发展催生了大量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消费者能否消费者能否正确认知自己的需求、准确识别产品包含的风险,做出理性选择,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消费者能否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金融消费者应主动学习金融风险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挑选金融产品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度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视契约精神,维护个人征信,同时应理性维权。”中邮消费金融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郭武平则在撰文中建议,各类金融服务供给主体都要加强金融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消费文化,谨防盲目攀比、超前消费和过度借贷,培育良好的金融消费群体。金融消费者也应清楚自身金融需求,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张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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