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公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2-10





  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河东区、西青区、滨海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市井陉县等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通知表示,示范县(市)创建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确保创建成效。示范县(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确定的创新方向和工作目标,细化安排,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从制度机制等层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及时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记者 马晓敏)


  转自: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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