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发布


时间:2013-06-27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和促进建筑业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等12家协会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筑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履行社会责任是建筑业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建筑生产活动的本质要求、是建筑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意见明确了建筑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建筑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一是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二是保障生产安全;三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四是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五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六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七是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八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意见还对建筑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增强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二要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三要建立社会责任发布制度,四要建立社会责任评价制度,五要加强交流与国际合作。同时,意见就企业如何更好地编写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了编写指南。

  意见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走出去”步伐、实现企业协调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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