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宏武: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已形成共识


时间:2015-03-16





由新华网主办、以“透明、诚信、责任”为主题的2015首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1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纲要》。

钟宏武说,推出《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纲要》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了新常态,党和国家在近期的文件中多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去年10月份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专门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在已经下派到国资委和全国工商联做立法建议工作,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将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很快将变成一个硬约束。第二,新的《公司法》第五条2006年就发布实施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此外还有很多具体的法律要求。第三是资本市场的要求,特别是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和上交所都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并且要求董事进行诚信承诺。在各方的推动下,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也有了明显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形成共识,并在共同推动。

钟宏武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政府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持有鼓励的态度,在“两会”中周小川行长专门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不久将出台。如果在监管制度即将明确的前提下,履行社会责任较好的金融企业将更适应发展环境。钟宏武认为,传统的金融企业没有履行好社会责任才有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空间,核心是没有履行好金融的普惠性,这让互联网金融有了很大的空间,实现了毛细金融的便利性。钟宏武说,互联网金融在提升金融普惠性履行社会责任本身也存在风险问题,如果一味放大金融普惠性,向弱势群体贷款,缺乏监管,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就有可能孕育更大的风险。因此要增强透明度,回应社会质疑。使客户、监管机构更加相信企业,也能赢得更好的发展环境。(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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