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衡量企业社会口碑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近年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日益增多,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但是现状仍不乐观,企业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不足。来自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的调研数据显示,在2700家上市企业中,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企业不足30%,其中食品企业仅占5.7%。企业社会责任仅意味着慈善捐助吗?企业为何要重视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标准究竟是什么?应如何评价?1月22日,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为行业答疑解惑。
此次年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中国食品报社联手主办。同时,此次年会还获得了联合国全球契约中国网络、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以及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大会不仅发布了科研院所深耕12年、极具有权威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同时还据此推出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专家指出,目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沟通的透明化和可信度仍有待提高。企业补齐履行社会责任这一短板,对于主动应对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解决中国当前存在的由于企业活动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专家呼吁,包括食品企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真正认知和践行社会责任,势必还需要一个过程,要得到包括政府、公众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认同,更需要多方力量的推动。
为何要关注?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但是现状仍不乐观,企业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不足。以上市公司为例,在2700多家企业中,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约为700家,不足1/3。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700家企业中,食品企业40家,所占比例仅为5.7%。长期从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指出,作为社会组织,企业同时具有经济性质和社会性质。企业的社会性质要求企业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责任,与自然环境、社会和员工和谐发展。企业是资源的消耗者,也是工业污染的源头,更应成为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实施主体。
李健分析认为,造成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乐观的情况主要有:一是我国市场经济仍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虽然政府很重视,出了不少新规,但消费者和企业的认识都有待深化,消费者认识不足,企业也就没有动力。消费者如果拒绝购买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的产品,企业就会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二是我国大多数企业目前尚处于国际制造产业链中的低端环节,创新能力不足,利润率较低。如果按照国际标准要求履行环境责任、员工责任和人权责任,企业就没有利润了,也就无法生存。
目前,国内大多普通百姓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仅仅停留在其捐款、赠物等公益行为的层面上。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在调研中发现,不仅公众,很多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的认知也不足,存在误解,认为大把花钱做慈善就已经尽到了社会责任。对此,李健认为,在上下关注慈善的大环境下,许多企业虽然在慈善方面下了大功夫,但是,包括中国企业及外资企业在内的公司,在慈善方面的投入并不能相应地提高其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得分。重视慈善,但更多的慈善行为并不能与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划等号。李健指出,很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投资应该是使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受益的,而非针对几个有限的方面。在没有合适的企业社会责任策略指导下,大量的投入并不能带来有效的回报。
另有许多企业认为社会责任是政府的事,企业拿钱做贡献就可以了。李健对此表示,事实并非如此。企业关注社会责任问题,能给企业自身带来商机,将社会责任融合于核心商业运营中,从而推动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前不久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走出去”企业遭遇最多的是民事诉讼,其特点是涉案标的比较大。通过数据梳理发现,有23%的民事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标的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民事诉讼占10%,标的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占18%。从中不难看出,有一半的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调研发现,纠纷比较频发的领域包括合同争议、劳资纠纷等,有21%的受访对象遭遇群体性劳资纠纷。上述领域均为“走出去”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的重灾区。对此,中国“走出去”企业要承担的是不菲的法律费用。调研发现,有一半以上的企业解决争议所需花费在50万元以上。然而,大多数“走出去”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让他们困扰的纠纷,与人权、劳工实践等社会责任密不可分。
李健认为,很好地认知和履行社会责任,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可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增加企业商业行为的透明度、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利益、遵守道德准则、尊重法治、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尊重人权。二是有利于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优化组织治理结构。三是有利于塑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水平。把责任竞争力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从而改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局面的真正到来。
有调研显示,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为企业带来积极效果。一份针对美国560家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询问结果显示,97.4%的企业高管认为关注社会责任能够带来企业信誉的改善,89%认为能够使社会制度得到强化,74.3%认为经济制度可以得到强化,72.3%认为能够使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60.7%认为能够增加企业生存的机会。此外还包括有利于吸引更好的管理人才、增强长期的获利能力、留住和吸引顾客等,投资者也更看好对社会负责的企业。
依据哪里来?
国际标准及最新国标作基准
“各类组织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亟待统一。”李健呼吁。李健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课题研究中发现,近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各式各样的社会责任标准纷纷出台,一些地方、行业开始制定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为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指导,但由于标准不统一,也造成了一些混乱的现象。
此次年会上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评价极具权威性及可操作性。记者了解到,李健从2005年就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并从一开始就以国际通行的国际标准为基准。李健介绍,目前国际上已有400多项社会责任相关标准、规范,影响大的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起草制定的社会责任指南ISO26000。IS026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继1987年颁布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1997年颁布的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后,于2010年颁布的关于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标准。“IS026000是全球惟一一个,也是社会责任领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李健强调。
据了解,ISO26000从研究立项至正式发布历时近10年,来自99个国家和地区、42个国际组织的450名社会责任领域的专家参与其中,可谓是制定周期最长、参与国家和地区最多、参与人员最多的一项国际标准。由于社会责任问题的复杂性,1S026000的制定过程采用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新型模式。2010年11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向全球正式发布首个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按照ISO26000的定义,社会责任是指组织通过透明和道德的行为,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而承担的责任。与国际上其他的社会责任标准相比,ISO26000在相当程度上突破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阵营、国别、地域和主体的限制,实现了标准制定过程更高程度的平衡。
国际标准化组织IS026000关于社会责任的定义有两大特点:一是强调企业为自己的决策和活动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而承担责任。这种影响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二是这种责任是自己分内的事,因为是自己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影响,没有把一些宽泛的责任包括进来。
此次发布的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不仅参考了国际标准IS026000,同时也以IS026000为蓝本制定的、2015年6月出台的社会责任国标为依据和基准。2015年6月,我国发布国家标准GB/T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1-2015《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和GB/T36002-2015《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三项国家标准。李健认为,社会责任国家系列标准的发布,将统一各类组织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改变以往国内依据不同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混乱局面,为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系统、全面的指导。
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最终是为了企业更好发展。此次发布的社会责任标准及评价的制定过程中,不仅以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为基准,还倾听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心声。2015年9月20日,由中国食品报社、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在北京共同举办的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研讨会,食品领域专家及企业专门针对食品企业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亮点是什么?
专门设立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无论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都需要企业学会用包括ISO26000在内的国际社会通用体系传递价值观和诚意。李健认为,此次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评价,以ISO26000为基准和国标为基准,其评价的结果具有普遍意义和适用性。李健分析了其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从研究对象上看,聚焦在食品行业的优秀企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们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物质,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乎公众健康。食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二是从评价内容上看,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实际为评价内容,考察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为和效果,而不是考察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的规范性。
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与大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关系紧密、社会关注度高及行业影响关联性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所有的企业主体中,食品类企业的社会责任尤为重要。食品企业由于其特殊的产品内容,在践行社会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有别于其他行业。该标准对食品类企业做了具体界定。在具体指标方面,内容包括社会责任治理、员工责任、消费者责任、环境责任、市场责任、社区责任和自愿责任。李健还结合食品行业的特性,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特别制定了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其中增设了“食品安全与质量”指标。
今后如何推?
多方联手共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首届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的举办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评介的发布,旨在提升公众及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关注。但这仅仅是倡导企业扎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步。李健透露,为指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下一步,计划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指导规范加以细化。在帮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以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指导,告诉企业应该如何履行社会责任。
谈及为何选择与中国食品报社共同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李健表示,在所有的企业主体当中,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最重要的。一是食品直接关系到大众的生命安全;二是社会关注很高,一家企业出现问题会影响到整个食品业,影响关联性大。希望通过这个标准的完成和发布推动我国食品业健康发展。
中国食品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黄国胜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一个新课题。中国食品报社与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携手率先制定以行业为单元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主要是基于食品行业发展的需要。我国既有大型龙头食品企业,更有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以国家标准为依托,集合食品行业的自身特点,制定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推进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可保障食品安全健康,同时也可促进食品企业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就迫切需要食品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是满足大众营养健康的需要。当前,我国居民已经从吃饱转向吃好,以保证食品安全为红线,在此基础上追求食品的营养健康,既是食品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未来食品企业创造更好经济效益的方向。本报记者粘新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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