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发布了《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首批实践企业2011年社会责任工作报告,详尽分析了2010年以来我国首批29家自愿实践企业执行《指引》的情况。业内人士指出,社会责任对于我国很多企业来说仍然是十分陌生的领域和话题,从首批自愿实践企业的表现看来,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担当和对自身的定位,仍然十分模糊。
不仅是做好事那么简单
当我们谈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时,第一反应通常是“做好事”。其实,在西方的市场经济规则中,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十分复杂,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一位商务部人士向记者介绍,在欧美的市场经济规则中,会有很多条款促使企业将利润用于公益投入。比如企业获得1亿元的利润,如果交税可能需要缴4000万元,但同样这笔税款可用同等数目的捐款或公益基金抵消。企业虽然不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收益,但可以“买”到良好的社会名声。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欧美大型企业,都设立了公益基金的原因。
相比之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我国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我国的经济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环境及社会问题,人们正逐渐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因此政府也不断出台一些提高公司治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及提升社会道德的法规。但是,就目前看来,我国在相关税制和公益方面的市场制度建设,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公益性资金尚未纳入到各地的财税体系之中,企业即便支持了公益事业,往往也得不到税收方面的优惠。
一年实践暴露诸多不足
在承包商会日前披露的《指引》首批实践企业2011年社会责任工作报告中,记者看到,在过去的一年中,各实践企业为承担社会责任付出了大量努力,但和成熟的运营体系相比,仍然相距甚远。
报告显示,共有27家企业明确了社会责任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但只有1家企业将社会责任工作划归战略规划部,其他大多划归企业文化部、办公室乃至机构协调部等内部管理部门。虽然由管理类部门或者专设工作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公司,其社会责任工作范畴更为广泛,但据记者所知,国外大型企业大多设立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投资部,并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进行通盘考量。
报告还披露了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三大难题:一是重视程度有待增强。从企业内部角度看,虽然企业管理层对于社会责任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可是部分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从外部角度,企业也提出希望社会努力营造重视社会责任的环境,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二是理解程度有待加强。由于社会责任概念和标准引入时间不长,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很多企业并没有形成一系列的体系、制度、程序以使该项工作常态化、持久化。三是实践水平有待提高。现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不足、意识不强、专职人员不足,企业实践水平的提升存在很多困难。基于对外承包行业自身的特点,受访企业海外项目多、地域分散,很难组织专门力量来开展全方位或全员社会责任工作;履行社会责任造成的成本压力增加,在境外施工环境陌生、文化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国家政局变动或局势动荡的情况下,社会责任的较好履行则更难实现。
解读“好人选择”的市场趋向
商务部人士向记者介绍,欧美国家的企业标准除就内部员工的安全、福利等进行规定外,还要求企业所在地周围社区的责任承担,不只是环境影响评价,还涉及周围居民生活福利等诸多方面。在欧洲很多国家,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便会有相关软性标准进行套用,指明企业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虽然这种标准并非硬性规定,但市场会以此作为衡量企业优劣的依据。如果企业和社会责任标准差距过大,市场认同度便会下降。
“我国很多企业和商品在进入欧洲市场时被限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方面的因素。” 该人士表示,“尤其是我们的建筑企业,现在在建造和设计方面,我们做的已经不比欧洲差,甚至我们可以雇佣当地劳动力来建造项目。但在评标的时候仍然被筛下来,就是因为当地市场在经过社会责任评价后,认为我们的企业形象没有别人好,无法被欧洲市场认同。”
承包商会综合部主任张湘向记者介绍,欧美国家虽然没有针对社会责任的硬性法律法规,但市场的倾向是“给更好的企业以更多的市场机会”。“欧美企业发展这么多年,已经认识到不能只将目光放在经济利益的追逐上,而要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部分。”张湘说,“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国外接工程、售产品的过程中受到了非议和挑战,开始审视自己是不是有些该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到。我们作为行业协会,也将着力弥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空白点,将企业成功的做法经验在行业中进行推广,制订自己的行业标准,督促行业来履行。”
塑造企业人格的礼义廉耻
日本企业家稻盛和夫曾说,企业就像人一样,首先要追求爱,其次是诚信,再次是和谐。在这里,“爱”是希望他人好,“诚信”则代表对社会的不断付出,“和谐”则是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赢。在“十二五”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不少企业已经开始挑起社会责任的重担,并将之纳入企业的核心发展内容之中。
中国港湾工程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薛咏对记者说:“虽然目前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履行上处于初级阶段,甚至存在很多功利性的内容,但这一阶段并不会很长久。如果将企业作为一个人来看,人的发展不单纯是吃饱穿暖,还会有很多精神层面的要求,就好像人‘衣食足而知廉耻’一样。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比较崇尚中华文化的本源和内涵,如忠孝礼义廉耻、和平仁爱等。如我们企业倡导敬天爱人,追求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和周边的和谐。”
对于国内很多企业奉行的“逐利原则”,薛咏认为,这是由企业发展层次决定的。“现在很多企业已经能够从传统儒释道的角度来发掘自身的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的‘人格’。这是未来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薛咏说。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呼吁,国内在要求企业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在制度建设方面也应该跟进。当前这个阶段,企业很难有去做公益的自觉性,对于社会公益的认知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时候需要国家进行制度设计,来鼓励市场、企业往这方面发展。
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企业将逐步认识到,做公益对于企业的有序经营和长期发展很有好处,企业的存在不仅仅是股东利益或者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而应该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未来我国企业无论是自觉还是不自觉,都会走上这条发展公益的道路。(作者:张际达)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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