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建行天津市分行了解到,不久前,该行下属的吉利花园支行成功拦截一起电信诈骗案,为市民挽回50万元经济损失。据介绍,此案中,诈骗者冒充警方,要求受骗者——一位七旬大娘将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该大娘根据指令欲取出50万元养老钱给骗子汇款,而银行工作人员根据经验,努力拖延时间,联系其家人,终于避免了损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包括建行天津市分行在内的天津各金融机构普遍加强防范意识,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常与警方联合开展防范电信诈骗行动,成功堵截多起电信诈骗案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考察诸多电信诈骗案例,手法并无新意,无非是利用老年人金融知识缺乏、防范意识较差的弱点骗取钱财,但从银行人员阻拦电信诈骗的过程中,笔者觉得,我们对银行的社会责任问题或可有些新的理解。
近年来,银行的社会责任问题经常被讨论,遇到收费过高、排队过长等银行服务的不尽如人意之处,公众总是呼吁银行履行社会责任;而另一方面,银行作为企业,特别是很多银行作为上市公司,必然会追求利润最大化,为股东负责。那么,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银行要不要履行社会责任,又该怎样履行社会责任?防范电信诈骗的事例给了我们新的启示。
首先,银行的社会责任应该出于一种自觉,而非法规的强迫。从合规经营和操作流程上说,储户不论年龄多大,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掌握相关业务密码,那么,银行就没有理由拒绝办理业务,哪怕是对陌生账户的大额汇款。很多人呼吁完善法律法规,强化银行社会责任,然而,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银行不能拒绝为手续齐全的客户办理业务,客户要求汇款,就必须执行。但正是这种形式上不符合规定的“拖延”,体现了真正的人情味儿,体现了对客户利益的高度负责,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责任。可见,社会责任不是强迫来的。
其次,银行的社会责任不是简单的让利行为。很多人认为,银行免除一些手续费、少收一些手续费就说明有社会责任,否则就是缺乏社会责任,这恐怕过于简单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牺牲和剥夺企业经营自主权为代价的社会责任必难长久。银行的社会责任,并不应是简单的“让利”,而更应是一种维护他人利益的责任感。拿拦截电信诈骗来说,银行如果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汇款,即使发生诈骗,银行也不会牵连到责任,因为汇款过程是根据客户指令,完全合规,银行既无获利,也无损失,更无欺诈,可以说是局外人。然而,银行工作人员正是出于对客户财产的负责才费时费力地加以阻拦,此过程中尽管银行没有什么“让利”,但不是比免除几个手续费更体现责任感吗?
再次,银行的社会责任应与银行自身业务特点紧密相关。捐资助学也可以说是履行社会责任,不过,做这样的“好人好事”,任何企业都可以。银行提升社会责任,应更多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行业特点。当前,电信诈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且花样频出,屡禁不绝,公安机关事后介入调查,往往鞭长莫及。而银行在防范金融诈骗上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且处在阻拦电信诈骗的关键环节,是诈骗得逞之前的最后一个关口,因此,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免受诈骗损失方面,银行大有可为,这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广阔天地。
履行社会责任,银行责无旁贷。不过,以社会责任为由让银行不收费,作为自主经营的企业,银行或许会为难;但是,让银行采取更多措施打击电信诈骗、保护客户财产安全,这正是其长项。我们的监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多引导银行履行这样的社会责任,在银行与公众之间创造更加和谐的关系。(李庶民)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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