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消协提出的“3·15”主题——“消费和谐”,它是指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倡导所有的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日前,中消协秘书长母建华指出,在中国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比较普遍,如消费者的建议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产品质量令人堪忧、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虚假广告误导消费、服务行业不够规范等。上述现象在我们酒类行业也是屡见不鲜。今年2月4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了《变了味的葡萄酒》,曝光了河南民权县和山东蓬莱共七家葡萄酒厂不用葡萄原汁生产“检测合格”的葡萄酒的事件,节目一播出,即在消费者中引起轩大波。葡萄酒消费受到极大影响。笔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2006年一年全国各地工商质检部门查处假酒事件近百起,其中查处不合格葡萄酒产品80多起。
如果说产品质量问题存在于一些中小型企业,那么虚假宣传和广告则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一些大企业当中。主要表现在夸大葡萄园面积及其它经营数字,虚假年份酒,还有老龄酒、酒庄酒等等。我国的葡萄酒行业现仍处于起步阶段,消费者对葡萄酒的认同也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市场,没有正确的宣传引导,没有令人放心的产品,必然会打击消费者对葡萄酒的信心。
今年的“3·15”活动将开展“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系列活动。这是因为在消费领域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是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因此,增进企业社会公德和责任,是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矛盾的基础。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葡萄酒企业首先要承担并履行好经济责任,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极大地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同时要认真履行法律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动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责任是一种力量,不仅推动一个企业成长壮大,更将推进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作者 孙志军)
来源: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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