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强食药品监管,鼓励央企发社会责任报告


时间:2012-05-04





根据中国政府网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根据这份行动计划,我国将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这份行动计划是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制定实施的。行动计划明确了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政府部门2012年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工作重点,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共制订了8大项25条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开展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等。

  同时,这份行动计划部署了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行动计划提出,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率先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中央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发布质量统计调查结果。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要求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建设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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