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能源观”书写社会责任


作者:吴文    时间:2012-12-12





今夏,江苏经济最大负荷达到6857万千瓦。这6857万千瓦的构成,有首个落地江苏的特高压工程——±800千伏锦屏—苏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从四川送来的清洁水电;有开国内变输煤为输电之先河的500千伏阳淮工程,从山西坑口电厂直供江苏的火电;还有比重逐渐提升的省内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读来颇有感慨。


  能源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电力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形式,在能源配置与使用中越来越多的发挥其价值与作用。多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能源安全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缺乏协调和统筹,能源与环境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非常关键的问题。


  眼下,很多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很多企业负责人仅仅把扶贫、捐款当做社会责任,严格说来,责任内容内生于企业运营过程,不能离开企业运营过程来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而承担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保证企业行为的透明和道德,它与企业所有决策和活动相关。


  江苏电力明白,正如一棵树的生长需要阳光、空气和水,企业同样需要生存的条件,履行社会责任也正是缘于此。故江苏电力转变为以“大能源观”为指引,构建电力“高速公路”,引西部水电和北方火电入苏,促进国家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集约化开发和江苏能源结构调整,同时推动省内新能源发展,推进江苏经济转型升级,践行电力可持续发展理念,大手笔书写全力服务江苏“两个率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大局的社会责任,着力创建“两个一流”。


  当前,江苏电力公司已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企业品质的核心要素,将其作为运营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动力,将“大能源观”的理论紧紧融入到社会责任体系中去,全过程覆盖,全方位融合,创造全新的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盐城供电公司 吴文)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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