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和金融邱世文: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是对全行业的利好


时间:2015-07-30





“千呼万唤始出来”,经过一年时间的酝酿、讨论,经过数轮的闭门会和征求意见,7月18日,央行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等10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不同性质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并规范了监管职责的划分,不同的业态正式明确划分至不同的监管部门。业内普遍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有望由此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草根”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居民也有了更多融资和理财的选择。雍和金融的CEO邱世文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全行业是一个利好消息,以前的各种猜测和传言终于尘埃落定。

邱世文认为,尽管目前《指导意见》还是一个提纲挈领的指导性框架,具体细则的落实还有待于各“有关部门”继续努力,但监管部门对于行业的定位、监管监督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表述。《指导意见》提到,“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邱世文表示,这个定位与雍和金融自身定位一致,作为有着典当领域“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平台”之称的雍和金融,其成立之初就定位于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坚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坚持小额、短期、分散,做单纯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撮合交易平台。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相应监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范围。邱世文认为,“分业监管”有利于监管和从业机构的互动,主线明确后有利于激发行业的创新。而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明确了信息披露制度,“互联网金融再也不是没人管又谁都可以管的野孩子了”。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融资问题,《指导意见》亦明确提出,“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融资。”邱世文认为,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向资本市场的通道打开了,为投资者提供了退出路径,激活了整体市场的投资价值,相信从业机构和资本市场的互动性将大大加强。

邱世文认为,整体而言《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的法定主体地位,网络借贷终于不再是灰色地带,相应配套政策出台,有利于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发展。邱世文告诉记者,雍和金融是北京市首家经金融主管部门按前置审批程序核准设立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雍和金融的设立、业务模式及发展定位充分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我们将再接再厉,将雍和金融打造成为业内规范性标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投资人及中小微企业”。

来源:中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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